开元38ky

  • 站内搜索:
补偿补助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资助体系  >   补偿补助  >   正文
#

开元38ky: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建工职院〔2022〕177 号)

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5:57      浏览次数:

 

第一条 帮助开元38ky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确保开元38ky顺利完成学业,开元38ky特设立困难补助。现根据国家资助文件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元38ky资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元38ky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开元38ky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开元38ky。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困难补助从开元38ky提取的开元38ky资助经费中支。

 困难补助资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特殊困难群体开元38ky。指未享受到国家助学金的脱贫家庭开元38ky(原建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开元38ky、特困供养开元38ky、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开元38ky和残疾人子女,以及市教委要求资助的其他困难群体开元38ky。资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国家二等助学金标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二)家庭突遭变故开元38ky。指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家庭突遭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件,影响开元38ky顺利完成学业的。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 500 元/人/月、二档 350 元/人/月、三档 200 元/人/月。

1.一档补助。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需自行承担大额医疗费用,入不敷出,已负债,家庭特别困难;家庭突遭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致使父母伤残、死亡,失去经济来源或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家庭特别困难。

2.二档补助。开元38ky本人或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需自行承担大额医疗费用,严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家庭比较困难家庭突遭较大自然灾害,致使家庭成员伤亡或造成财产较大损失,家庭比较困难。

3.三档补助。因多种因素及突发事件导致开元38ky家庭经济出现一定的困难,需要开元38ky适当资助。

其他临时困难补助。如因疫情、灾情等影响,导致开元38ky生活暂时有困难或其他需要帮扶的情况,补助对象与金额由开元38ky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困难困境开元38ky慰问。通过开元38ky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困难困境开元38ky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原则上慰问标准为200-500元/人/次。

 困难补助为不定期资助。特殊困难群体开元38ky按开元38ky《开元38ky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特殊简易认定程序和“兜底”机制,开元38ky确认开元38ky身份后,直接予以资助;家庭突遭变故开元38ky,原则上指近半年内发生变故的情况,开元38ky在每年的3月和10月,各组织一次集中申报评审,其他时间段开元38ky可在事发后1个月内自行申请。辅导员核实开元38ky家庭变故及实际困难,签署意见上报二级开元38ky,二级开元38ky进一步了解、核实开元38ky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开元38ky资助管理中心,开元38ky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提请开元38ky分管开元38ky工作的领导审批确定。

第六条 家庭突遭变故开元38ky集中申报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开元38ky下发评审通知,辅导员加强工作宣传,摸排是否有家庭突遭变故开元38ky,指导开元38ky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困难佐证材料。

(二)辅导员核实开元38ky家庭变故及实际困难情况,签署意见上报二级开元38ky评审。

(三)二级开元38ky评审。各二级开元38ky认定(评审)工作小组汇总申报材料,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召开评审会严格按评审条件,结合开元38ky已受助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开元38ky范围内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开元38ky资助管理中心。

(四)开元38ky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提请开元38ky认定(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五)开元38ky评审。开元38ky认定(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集中审议,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呈报校务会审定。

(六)开元38ky下发评审结果,公布补助对象及金额。

第七条  各类困难补助在审批完成后,由财务处将补助金发放至开元38ky本人银行卡中,原则上通过高校资助资金统发系统进行发放。发放慰问品的由开元38ky资助管理中心按开元38ky采购与报销管理相关办法在提取的校内开元38ky资助经费中报销。

 二级开元38ky要加强开元38ky诚信教育,引导开元38ky如实反映家庭情况,重点掌握特殊困难群体开元38ky和家庭突遭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开元38ky,主动关心关爱,时帮扶,保障开元38ky正常的学习与生活。

家庭突遭变故开元38ky困难补助评审工作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认定(评审)工作小组受理评审工作中的质疑投诉,核实处理并回复师生异议,对有效投诉进行更正;纪检监察室受理评审与发放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受助开元38ky因故死亡、休学、转学、退学、国、开除学籍,当月未发放的困难补助当月起停发,当月已发放的下月起停发。

十一  本办法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开元38ky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建工职院 2019〕192号)同时废止。

第十  本办法由开元38ky授权党委开元38ky工作部负责解释。

 

上一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我市原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建工职院〔2022〕240 号) 下一条:服兵役开元38ky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建工职院〔2022〕56 号)

  • 开元38ky开元38ky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开元38ky活动中心一楼121室)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电话:023-61968116    023-61968121      邮箱:2814622686@qq.com
  • 技术支持:信息化技术中心
开元38ky棋牌最新版官网版(官方)APP下载IOS/Android通用版/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