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我校有受助开元38ky因退学、休学停发了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根据《重庆市开元38ky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将所停发的国家助学金通过递补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开元38ky。
根据开元38ky申请,二级开元38ky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开元38ky工作部复审,现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国家助学金递补开元38ky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开元38ky工作部反应。
联系人:包老师,电话:61968121
邮箱:2814622686@qq.com
附件:公示名单已撤除
党委开元38ky工作部
2023年3月29日
上一条:2023年5月国家助学金递补公示 下一条:2023年春季特殊困难认定与补助初审名单公示